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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房借款案件通常表现为出借人将款项借给借款人,为保证自己将来能收回这笔借款,又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套房屋并委托出借人(或第三人)作为售房代理人,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借款时,由售房代理人代为出售该房屋并收取房款,以此抵偿出借人不能收回借款的损失。

  由于房价上涨等原因,借款人提供的房产价值有时远远大于借款本身,实务中有部分出借人故意逃避借款人还款,恶意制造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的事实,然后以代理人身份或串通售房代理人将出借人的房产低价出售给相互串通的买受人,该买受人再通过正常市场价转卖变现,与出借人共享其中差价,借款人则因此损失了比原来借款金额价值更高的房产。

  一、抵房借款案件产生的原因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小微贷款的需求也不断加大,而目前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手续繁琐、审查严格,相对缺乏充足的渠道来满足日益增长小微贷款需求,社会上拥有闲散资金的个人或机构则利用这个机会为急需资金的借款人提供借款渠道,利用借款人经济困难、急于获得资金周转的弱势地位,要求借款人提供房产以保障其在将来不能收回借款时可以通过收取卖房款进行抵偿。

  二、抵房借款案件中出借人与借款人的法律风险
  抵房借款案件中,出借人和借款人均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1、出借人的法律风险
出借人出售房产后,借款人通常选择请求法院确认售房代理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果借款人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证据线索申请法院调取相应证据,足以证明出借人、售房代理人与买受人之间存在相互串通低价买卖房产事实的,法院将依法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此时出借人不仅可能收不回借款,还可能因涉嫌故意侵害他人财产权而承担刑事责任。
  2、借款人的法律风险
  实务中,出借人与借款人双方往往并不相识,借款人因急于筹措资金通过广告、互联网等方式找到可提供借款的个人或机构,而这些个人或机构大多为提供融资服务的“地下钱庄”,借款人同意提供房产后,有的出借人还会要求借款人就委托出售房产事宜进行公证,在将来不能还款时,出借人立即以代理人身份或串通售房代理人低价出售该房产,借款人作为房产的所有权人没有参与到实际的买卖环节中,很难收集到出借人、售房代理人和买受人之间存在互相串通的证据,借款人在损失房产后的维权也因此困难重重。

  三、关于抵房借款案件风险的防范建议
  1、对于出借方而言,诚信交易是规避风险的良方,在交易过程中注意平衡双方利益,如果故意设定损人利己的交易规则,到最后可能不仅得不到法律保护,反而要受到法律制裁。
  2、对于借款方而言,应保持谨慎、冷静的心态,房产属于个人及家庭的重要财产,不能因一时急需资金而随意处置,应冷静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避免将来产生纠纷时因无证据支持而导致维权困难。

  以上是抵房借款案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以及可以采取的一般防范措施,类似案件可能因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法院的判决结果也可能有所不同,如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建议聘请专业万博maxbextx登陆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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